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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打击民企内部腐败:同罪同罚,平等保护
2026-04-10 17:07
此次司法解释最大的突破,还在于明确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四类涉企犯罪,分别参照公职人员受贿、行贿、贪污、挪用公款标准定罪量刑,以刚性司法规则,将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保护推向全新高度。
长期以来,公职人员贪腐与民企内部职务犯罪,在入罪门槛、量刑梯度上差距明显,民企内部贪腐有的时候被视为“经营纠纷”,刑事追责偏轻偏缓。2016年产权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民企涉企犯罪立案追诉标准逐步下调,与国企标准不断靠拢;2024年刑法修正案(十二)正式将国企渎职类罪名延伸至民营企业,民企内部背信行为全面纳入刑事规制。此次司法解释,彻底终结“重公轻私”的司法差异,实现公私产权刑法保护的全面对标。
司法实践中,民企内部贪腐早已不是“家务事”,而是扰乱市场秩序的突出顽疾。之前有电商平台前高管利用供应链审批职权,多次收受供应商巨额回扣,涉案金额超千万元,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这类案件此前在量刑上,与同等金额的公职人员贪污受贿存在明显差距,既难以形成有效震慑,也让民营企业的合法资产在保护上打了“折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平等保护是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石。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其内部的商业贿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行为,不仅侵蚀企业自身发展根基,更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高市场交易成本,损害投资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两高出台司法解释,破除所有制司法壁垒,实现同罪同罚、尺度统一。无论是国企高管还是民企经营者,无论侵害的是国有资产还是民营财产,只要实施性质相同、数额相当的贪腐行为,就将面临同等力度的刑事制裁,彻底实现定罪标准同、数额门槛同、量刑尺度同。在法治的天平上,公有资产、民企资产一体平等保护。这不仅是惩治涉企腐败的有力举措,更是落实产权平等保护的关键一步,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公正,彻底打消经营顾虑、稳定发展预期。
以统一司法尺度筑牢产权保护底线,以严格执法惩戒各类市场贪腐行为,才能真正拆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卷帘门”“玻璃门”,让各类市场主体在法治轨道上公平竞争、安心发展。
始终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以良法善治护航市场主体,方能持续激发创业创新活力,让公平正义成为市场经济最亮眼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