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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条款不符“非禁即入”原则,福建云霄拟废止共享单车管理办法
2026-04-10 22:23
云霄县城管局表示,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确保各项政策与国家、省、市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保持一致,经研究发现,《云霄县中心城区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中关于共享单车投放总量控制、配额招投标管理等部分条款,已不符合“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导向,且与当前共享单车行业发展新形势、城市管理新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决定废止《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云政办〔2022〕7号)。
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以来,云霄县城管局牵头拟定了共享单车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共享单车投放总量、停放秩序、车辆管理、骑行规范等内容,并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两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获得投放份额。未获得配额、不符合规范的共享单车要求运营企业自行清退。
前述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意见提到,综合考虑云霄县中心城区现行空间承载能力、 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因素,初步确定我县共享单车投放上限为2000辆。后续由县城管局根据中心城区面积、人口实际需求、道路资源承载力变动情况对投放总量进行适当增减,同时向社会公布。根据确定的投放总量,将其分为两份投放份额,每份投放份额为1000辆,由县城管局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确定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投放份额及相应上牌名额,每轮配额有效期三年。
此前,已有专家呼吁清理共享单车市场准入的不合理限制。
在中新网2025年7月报道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表示,在全国大力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强调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今天,部分地方依然通过“配额”“招标”“限定经营者”等方式,人为设置共享单车领域的市场门槛,背离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
“有些地方政府在扮演不该扮演的裁判。”薛军在受访时直言:“共享单车是一个成熟的、技术门槛低的To C(面向消费者)业态,它的优胜劣汰应当由用户选择决定。”
据统计,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已通报30余起共享单车领域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市场监管部门也已通报十余起涉及共享单车管理的行政性垄断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