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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山评《达尔文的狗》|被驯化的狗与被重塑的人

2026-04-17 11:54
对于我的研究领域而言,达尔文是一个近乎信仰的符号。哪怕他的理论仍在不断被完善,那也多是枝叶的修剪,其思想体系的根基极难动摇。惭愧的是,虽读过不少相关著作,但我至今都没完整地读完著名的《物种起源》。书中散文式的、堆砌着海量博物学证据的行文风格,恰恰最易让我昏昏欲睡,我个人更偏爱具有思想密度的思辨之作。在浩如烟海的达尔文相关文献中,我此前唯一完整读完的,反倒是一本冷门的《达尔文的蚯蚓》。而这主要还是因为当时我对弗洛伊德的兴趣(听来古怪,却是事实),并非单纯想了解那种小虫子。
直到最近读了艾玛·汤森的《达尔文的狗》这本轻巧的小书,我才恍然明白,达尔文为何要用那样繁复甚至略显絮叨的方式来书写《物种起源》。在开篇如同流水账般的家养动植物罗列背后,除了十九世纪相对经典的写作范式,其实还暗藏着一种“同理心策略”。要知道,向维多利亚时代的大众抛出“自然选择”这幅由盲目竞争、无情淘汰与死亡构成的图景,无疑会引发深刻的道德恐慌。为了缓解这种焦虑,达尔文亟需寻找一个温和且熟悉的介质作铺垫。于是,他放下传统绅士科学家的身段,向繁育者和猎人们讨教经验,将全书论证的起点,放在了人们早已习以为常的“人工选择”上。当他引导读者去端详自家趴在壁炉旁、正用无辜眼神望着主人的狗,并启迪人们思考为何同为犬类,形态和性情差异竟会如此巨大时,那些冷酷抽象的演化概念,瞬间就有了说服力。达尔文借用炉火边这个人类最亲密的伙伴暗示读者:既然短暂的人类选育尚能塑造出差异如此惊人的诸多犬种,那么有着漫长地质岁月的自然界,理所当然也能雕琢出世间的纷繁物种。
在解开我对《物种起源》文风困惑的同时,这本小书还给了我一个更大的启示。抛开宏大的演化理论不谈,当我们顺着达尔文的视线重新审视人犬关系时,会发现一个常被忽略的事实:在漫长的岁月中,不仅仅是人类驯化和改变了狗;这些摇着尾巴的伴侣,也同样深刻地塑造了今天的我们。
狗不一定懂狗,但一定懂人类
当我们追问狗究竟是如何成为人类最好的朋友时,大众脑海中往往会浮现出一个浪漫的画面,描绘了一位远古猎人,从冰天雪地中捡回了一只毛茸茸的狼崽,在篝火旁耐心将其驯化。然而,现代演化生物学更倾向于一种更为被动,也更符合自然选择逻辑的解释。并不是人类大发慈悲收养了狼,而是狼为了生存主动走向了人类,从而“被驯化”。在冰河时代的严酷环境中,一部分先天攻击性较低、应激反应较弱的边缘狼群,开始小心翼翼地在人类的营地边缘游荡,以拾取残羹冷炙。在这里,生存法则质朴,那些能容忍人类存在而不轻易逃跑的个体,也就是我们通俗意义上觉得毫无威胁的小狗,获得了更稳定的食物来源。
前阵子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的可可西里网红狼,恰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鲜活的证据。一只原本该驰骋荒野的孤狼,因为偶然吃到了人类投喂的蛋黄派,很快学会了向过往车辆摇尾巴、打滚露肚皮。很多人说它失去了狼的骨气,但其实几万年前那些聚集在古人类营地外,为了几根带着肉丝的骨头而率先摇起尾巴的原始狼,与今天的网红狼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向人类妥协,换取热量与生存概率,这是一种极其高效的演化策略。伴随着这场以生存和繁衍为目标的“被驯化”,狗不仅改变了外表,更在大脑中演化出了一套几乎在整个动物界中独一无二的跨物种社交沟通技能。狗可能比你想象的更懂你。
可可西里网红狼
科学界有一个著名的“照镜子测试”,用来验证动物是否具备自我意识。狗在这个测试中是彻头彻尾的“差生”,它们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狂吠,完全无法识别出镜子里的自己。然而,就是这样一群似乎缺乏自我认知的动物,对人类情绪的识别能力却强到不可思议,甚至能察觉到主人轻微的面部肌肉抽动变化。比较心理学实验揭示了一个让人意外的现象,狗对人类手势和表情的敏锐度甚至超越了我们在自然界中的亲戚黑猩猩。比如在一个经典的“隐蔽食物测试”中,当人类用手指,或者仅仅是单纯用眼神扫视那个藏有食物的倒扣碗时,未经特殊训练的成年黑猩猩往往对此视而不见,它们无法理解这种微妙的提示。而狗却能立刻心领神会,准确地走向那个目标。原因无他,因为对狗而言,它们演化出来最适应的生态位,恰恰就是人类社会本身。事实上,经过人类几千年的定向繁育,不同犬种间的形态已被彻底改变。某些狗的扁平皱脸无法表露情绪,有的退化短尾失去摆动的空间,使得狗与狗之间的同类肢体语言效率低下。一只狗很多时候可能无法准确读懂另一只陌生同类的意图,但只要它回头看一眼主人的站姿或眼神,就能瞬间心领神会。它们不需要懂自己,甚至不一定完全懂同类,它们只需要懂人类就足够了。
达尔文在观察他的爱犬时曾感叹过,狗看待人类的态度,就如同人类看待上帝。这绝不仅是一句文学意义上的抒情。行为心理学有一个著名的实验,如果在随机的时间点向笼子里的鸽子投喂食物,这些普通的鸽子就会因为偶然的巧合,产生类似人类求雨一般的迷信动作(比如逆时针转圈),它们试图用这种仪式去控制那个神秘的投喂机制。连鸽子都会在那个掌控食物的全能者面前脑补出一套神秘的迷信行为,那么智力远胜于鸽子,且与人类有着数万年共生历史的狗,当它们在主人的各种动作中寻找奖赏规律时,其内心活动必定是极其丰富的。它们对主人的无条件依恋与顺从,不仅仅是简单的条件反射,那里面想必包含着一套复杂,甚至带有类似宗教神圣感的情感投影。你会发现这种情感在极端条件下展现得震撼人心。哺乳动物有着极强的护崽本能,若是其他野兽靠近幼崽,母狗必定拼死搏杀。然而,当一位深受信任的主人从它身边抱走小狗时,你能明显观察到母狗眼神中本能的焦虑与绝对服从之间的纠结。它往往会在不安的呜咽中强压下护崽的天性,选择痛苦的隐忍。那种近乎反本能的纠结与顺从,宛如一位古代虔诚的教徒在面临命运选择时,向上帝献祭自己骨肉般的悲壮与臣服。狗也许是真的把人类当成了它们的全知全能者,并用它们有限的心智,倾注了全部的信仰与想象。
狗又是如何重塑了人类
在探索演化史的漫长岁月中,达尔文敏锐地洞察了人类是如何通过选育去改变狗的。受限于当时的科学认知,他或许未曾从宏观尺度上思考过狗是否也在反向塑造人类,但这并不妨碍他在个人的生命体验中,被家里的几只狗潜移默化地“改变”。阅读《达尔文的狗》这本小书时,最让我触动的并非那些深奥的理论,而是艾玛·汤森从故纸堆与私人信件中,细腻还原出的那个充满烟火气的维多利亚时代家庭场景。书中生动描绘了几只爱犬在达尔文精神世界里的独特地位,达尔文甚至曾在笔记中权衡婚姻的利弊时,写下伴侣“无论如何总比一条狗要好些”这样看似匪夷所思又引人无奈发笑的字句。
作为“自然选择”法则的揭示者,达尔文在科学界步履坚定,内心实则长久地饱受着宗教信仰与道德焦虑的煎熬。妻子是虔诚的教徒,至交莱伊尔(《地质学原理》的作者)也笃信基督教,这些氛围加剧了他的内心冲突,可能也是《物种起源》出版推迟近二十年的部分原因。那段岁月里他战战兢兢,既忧惧自己背上“无神论者”的骂名,刺伤家人的情感,又在书稿出版后向莱伊尔坦陈“我愚蠢地渴望你的裁决”。
然而正是在这段沉重的时刻,那些爱犬让他得以喘息,它们理直气壮地闯入书房,用毫无保留的依赖打断他,并催促着他出门散步。这些小生灵不仅给予达尔文纯粹的朝夕相处的陪伴,更在无意间补齐了他学术体系的重要拼图。正是因为达尔文日复一日地对它们的细致凝视,才为《人类的由来》与《人类和动物的表情》积累下最鲜活、核心的素材。可以说,倘若没有一生中陆续相伴的这十多只狗,达尔文的相关理论注定将缺失那生动而感人的一角。
如果说达尔文的狗抚慰并改变了一位科学巨匠,那么在人类演化史上,这种塑造则更为壮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类都带着傲慢的滤镜看待宠物,理所当然地认为它们不过是人类的财产。后人类主义理论家唐娜·哈拉维在《伴侣物种宣言》中,借由达尔文当年试图打破物种界限的思想,抨击了人类作为自然界主宰的傲慢。她提出人类与狗绝非主仆关系,而是在漫长历史中相互缠绕的 “伴侣物种”。
唐娜·哈拉维著《伴侣物种宣言》
在共演化的视角下,两个相互依赖的物种,其遗传特征会在长期的互动中发生互惠性的改变。狗发生了我们所看到的改变,那我们人类呢?古人类学和神经人类学提出了一个有趣的假说:早期人类之所以能演化为今天的智人,很可能离不开我们对狗的“技术外包”。因为有了狗在夜间承担营地警戒的艰巨任务,并用超强的听觉和敏锐的嗅觉协助追踪猎物、规避危险,早期人类群体获得了更高的安全保障与狩猎效率。作为代价,人类自身的部分感官能力开始退化,比如我们的嗅觉受体大幅减少,耳部转动肌肉也逐渐萎缩。但也正因有了狗的协助,人类不再需要全天候保持极度紧张的感官应激,从而得以将节省下来的宝贵生物能量分配给大脑新皮层的发育和复杂语言的演化。
在这个意义上,绝不仅仅是人类在漫长的岁月中“创造”了狗。作为一条隐秘而不可或缺的演化伴侣,狗很可能参与并奠定了现代人类的生理基础与文明进程。也许如果没有数万年前篝火旁那群摇着尾巴的同伴,我们演化出今天这颗能够思考宇宙与演化的复杂头脑的历程,将会变得截然不同。
人类爱狗究竟在爱什么
我曾探讨过科学家的“人文精神”,而达尔文在对待动物的态度上,堪称科学界人文底蕴的典范。或许是为了在自然选择理论的冷酷中寻找慰藉,达尔文在晚年的著作里不仅认为狗能做梦、有想象力,更提出了当时极为激进的观点:狗也具备道德感的雏形。在他看来,人类引以为傲的道德并非神赐,而是起源于高度社会化动物的群体本能。狗对主人的绝对忠诚、无条件服从,以及为保护群体表现出的自我牺牲,便是一种原始的道德抉择。
面对这种观点,人们或许会抛出“子非鱼,焉知鱼之乐”的诘问:你怎么确知狗究竟在想什么?这所谓的道德与忠诚,会不会只是人类一厢情愿的自我感动与精神投射?坦白讲,我们确实很难探清动物真正的内心世界。我个人因为对声音极为敏感及工作原因,至今没有养过狗,走在路上遇到不拴绳的狗也依然会保持十二分的警惕。很多人和我一样,但不懂动物心理,乃至保持物理距离,也绝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漠视这些生灵可能遭受的痛苦。正因为骨子里见不得任何动物遭受虐待,我才愈发能深切体会到达尔文晚年的那种撕裂感。他比谁都清醒,生理学实验对推动医学进步是绝对不可或缺的,但正因他证明了人与动物在生物学和情感上具有高度的同源性,他对动物所承受的苦难有着超出常人的同理心。这种煎熬促使他付诸行动,积极参与并推动了英国规管活体解剖、保护动物福利的相关法案。
阅读《达尔文的狗》时,书中一句凝练而深情的话触动了我:无论自然和社会有多么残酷,爱你的狗,总是对的。我们不必非要弄懂狗在想什么,也不必确认狗是否真的“爱”你,才去倾注爱意。这正如丰子恺在《护生画集》中劝导大家“不杀蚂蚁”,并非单纯为了蚂蚁,更重要的是为了护持人们内心的那份柔软。对待狗,亦是同理。自然选择的进程固然充斥着“物竞天择”的血腥残酷,但在漫长的演化之路上,跨物种的同理心、无私的合作与“深情”,同样是能够决定物种存续的强大力量。爱狗,其实就是在爱人类自己。狗如同其主人的倒影,最终映照出的,是人类对待这颗蓝色星球上其他生命最真实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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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我在英国作访问学者,合作者原先是哥本哈根大学的教授。为了把他养的一只似乎叫“Molly”的边牧带到英国,他和夫人足足折腾了近半年的各类检疫手续。有次饭后,教授带着飞盘和我一起去溜Molly。在主人的示意下,Molly对我这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表现出明显的友好。而在接飞盘的那一刻,我也是第一次清晰地在一只动物的脸上,看到了可以被准确定义为“兴奋与开心”的表情。也就是在那天,听着教授自然而然地用“她”(she)这个词,向我介绍他的这位家庭成员时,原本听着感到有些别扭的我,突然觉得一切都很妥帖。
这种跨越物种的情感,正是我在阅读《达尔文的狗》时感受最深的地方。科学史界曾提出过 “达尔文疲劳”的说法。关于这位早已被无数文献解析过的巨匠,我们究竟还能写出什么新东西?艾玛·汤森的这本小书,恰恰提供了完美的答案。它像是基于达尔文的私人通信集的跨物种微观传记,读起来并不枯燥。在这里,我们看不到神坛上的科学家,而是看到了一个会在书房里放下文献去逗弄小狗、会在家书中为爱犬生病而流露担忧的温情学者。我相信,无论未来的科技将如何重塑我们对生命与意识的定义,人与这群摇着尾巴的伴侣,在数万年前冰河世纪的篝火旁所达成的远古契约,也将继续作为人类生命史诗中最温暖而坚韧的篇章之一被铭记。